企业参保人员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企业女职工采取身份与岗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退休年龄,女职工原身份为干部或工人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应按女干部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原身份为干部在工人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女工人或女干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2.因病提前退休: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缴费10年及以上(含因企业改制破产转灵活就业人员)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符合我省企业特殊工种名录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实际从事名录规定的特殊工种: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以上;井下工作累计满九年以上;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八年以上,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不满五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女参保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可选择50-55任一周岁)。
二、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且必须有实际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
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何时办理补缴?
答: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如何补缴?
答: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原始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养老保险费是否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答: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
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的趸缴?
答: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养老保险费是否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答: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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