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因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更容易面临资金链断裂、资金回流难等问题,进而引发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秩序。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环翠区法院秉持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更快化解纠纷。威海某公司和上海某公司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021年10月,双方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约定上海某公司委托威海某公司向某项目提供渠道拓客服务。不料,威海某公司按约定提供服务后,约定的服务费却迟迟未付,多次催要服务费无果后,威海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查清症结,运用线上方式对该案进行调处,准确认定金额后,法官又反复从“企业声誉”“持续合作”“企业长远发展”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上海某公司支付了20余万元服务费。
巧用“区块链”技术,寻证促成和解。2009年,山东某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威海某项目工程的车库建设工作,并与张某达成合作,由张某供应砂石。工程进展到一半,该公司却突然撤出了工程,并停止了在威经营活动。而此时,张某已累计向其供应砂石435方。为索要砂石款,张某多次联系该公司催款,该公司却以签收单上的落款人刘某不是其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支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为查清事实真相,承办法官另辟蹊径,从“区块链”技术着手,开始大范围内查找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线索,包括公司网站信息、以往涉诉信息等。摸清案件基本事实后,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山东某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认了欠款事实,并与张某达成了调解,如约支付了全部砂石款。
“以快为先”——快审快结提质促稳
今年以来,环翠区法院深入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要求,立足审判执行中心任务,充分运用金融纠纷快速审理机制,结合金融审判庭快审快判的审理模式优势,持续探索创新,有效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推动辖区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28天快速审结大标的额下沉案件。日前,该院历时28天,快速化解了一起涉案标的额超4500万的金融纠纷,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案中,被告某供热公司向原告某银行借款4500万元,被告张某、某融资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及最高额抵押,后因被告未按期还款成讼。审理中,被告某融资公司以其抵押不动产在济南为由提出管辖异议,环翠区法院金融审判庭经审查认为,涉案借款、保证及抵押合同均进行了管辖约定,遂以滥用管辖权异议权利为由作出不予审查裁定,并迅速组织各方开庭,经多轮调解未果后,依法作出判决,有效避免了纠纷久拖不决,快速稳定金融交易关系,促使各方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31天助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近日,环翠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成功审结威海市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31天,再次刷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速度。2022年7月,威海某公司以威海市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环翠区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审查,城源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对外借款来维持公司运营,2017年起公司一直处于停工停业状态,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重整价值。为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环翠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城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立案当天通过摇号方式选任了管理人,指导管理人高效开展债权申报、破产企业财产接管等一系列工作。8月25日,债权人会议在立案一个月后顺利召开,所有表决事项均全票通过,城源公司破产清算案也在当天宣告审理终结,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31天。
“以法为媒”——立足实务厚植共识
为进一步深化涉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成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环翠区法院组织召开“服务金融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会上,立案庭庭长肖窈窈通报了金融审判庭成立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并介绍了环翠区法院运用“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和“区块链”技术审结案件情况。金融机构代表们对环翠区法院强化金融审判、服务保障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予以肯定,并结合工作实际,与法官、调解员一起,共同围绕如何快速有效化解涉金融纠纷、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进行了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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