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烟多家无禁售提示小孩顺利买到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8月9日上午,三秦都市报第一路记者在西安市区随机找了几家不同规模的商业场所,体验采访商家是否严格遵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镜头一:11岁小男孩花12元顺利买到香烟
采访地点:新城区太华南路每一天便利店(白桦林明天)
采访经过:记者与3名“三秦学生记者”一起来到新城区太华南路一小区外的每一天便利店,孩子们带着记者交给他们的100元钱,蹦蹦跳跳进了便利店,不到2分钟,3名“三秦学生记者”拿着一盒没有拆封的香烟,就跑出来了。“拿100块钱,要一盒最便宜的烟,人家就从架子上取了一盒。”
11岁半的“三秦学生记者”涛涛说,每一天便利店的人没有问他为什么买烟,也没有问给谁买。在他询问最便宜的烟是哪个的时候,对方直接递给了他猴王,同时报价12元。因为是第一次单独买烟,他们相当紧张。
“我怕人家问我们为啥买烟,后来还补充了一句帮爸爸买的。”3名“三秦学生记者”说,其实便利店的收银员,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相关提示,也没有关注学生是给谁买烟。烟盒上还写着‘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字样,3名“三秦学生记者”也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可以买到烟。
镜头二:柜台有禁售提示照样给小孩卖香烟
采访地点:含元北路陈奕铭烟酒店(八府庄小学斜对面)
采访经过:这家店距离八府庄小学特别近,3名“三秦学生记者”拿着一大把零钱进入陈奕铭烟酒店后,坐在门口玩手机的老板,径直跟着3名“三秦学生记者”一起进入店内。这一次,他们又快速拿着红盒子的猴王烟出来了,这次购买依然很顺利。
“要一盒最便宜的烟,那男的就递给我了一盒8块钱的烟。”交钱的学生说,这个店里其实除了烟,还有一些卖给孩子的文具和小零食,种类比较多。
记者在现场看到,也可能是在学校周边,这家店的结账处还贴着大大的“禁止向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售卖香烟”提醒字样,可是店老板跟买烟的学生没有任何交流,也不询问香烟的去处。在递给学生香烟之后,店老板又返回店外继续玩手机游戏。
镜头三:这家店给小孩卖香烟不卖便宜的
采访地点: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新合作西果超市(纬二十六街店)
采访经过:这次,记者让3名“三秦学生记者”中的一人进入超市买烟,记者则跟随其后观察。因为学生和店员对话许久,店内比较嘈杂,记者无法听清谈话内容便等在店外。5分钟后,孩子出来了,告诉记者再一次顺利买到香烟,而且中间“好尴尬”。
当他要买一盒最便宜的香烟的时候,对方竟然说没有。“你好,我要一盒10块钱左右最便宜的香烟。”店员:“没有便宜的了。”“三秦学生记者”:“我要一盒猴王。”店员:“没有。”“三秦学生记者”:“那兰州呢?”店员:“也没有。”“三秦学生记者”:“那就黄鹤楼吧。”店员:“16块钱一盒。”
采访中记者发现,就算有某一家不卖,其他商户也会卖给孩子们香烟。未成年人买香烟几乎没有障碍,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更是难觅踪影,许多烟酒商并没有把未成年人拒之门外。
买酒孩子掏钱买酒老板问“要几瓶”
商业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未在其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酒标志等,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8月9日上午,三秦都市报第二路记者在西安市区也同样随机找了几家不同规模的商业场所,体验采访商家是否严格遵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镜头一:店员确认“给谁喝”后将酒卖出
采访地点:西安市太华路·乐选生活超市
采访经过:在该超市,3名“三秦学生记者”“组团行动”,进门后即询问店员有无“9度”(一种啤酒)。见几个孩子前来买酒,该店员没有急着将酒给出,而是先进行了询问确认,“你自己喝吗?”在得到“给爸爸买”的答复后,才将酒递给几个孩子。
记者看到,该店面显著位置处并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除了确认“给谁喝”,店内工作人员也没有对买酒人未成年人的身份提出质疑。
镜头二:自选酒类直接结账无人过问
采访地点:西安市含元路·永家兴超市
采访经过:该店面系一个较大的自选型超市。3名“三秦学生记者”进去后直奔酒类柜台,并在此处查看停留5分钟左右。有店员站在一旁,但未作任何表示。
最后,3个孩子选择了一瓶某品牌鸡尾酒到收银台结账,收银人员未询问任何信息,扫码后直接报出价格,“7块9。”孩子们付款后,顺利拿着酒离开。
记者留心观察,发现不管是酒类柜台,还是收银区域,该店面同样均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显眼处倒是贴了两张“烟酒售出概不退换”的提醒。
镜头三:学生体验买白酒老板询问“要几瓶”
采访地点:西安市凤城南路·颐顺合烟酒茶行
采访经过:在该烟酒行,个头最小的一名“三秦学生记者”单独行动,询问老板有无“江小白”(一种白酒)。扮作顾客在旁选购其他商品的记者留意到,老板未作任何询问,甚至没有迟疑,就问道:“要几瓶?”
被如此“干脆”惊到的学生有些蒙,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其还重复了一遍“要几瓶”,学生表示要1瓶并付款后,即拿着酒离开。老板随后正常招呼其他顾客,似乎并不觉得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白酒有何不妥。
在该专门经营烟酒的店面,记者同样没有看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
镜头四:孩子畅通无阻买到啤酒
采访地点:西安市青年路·乾忠超优便利店
采访经过:在该便利店,一名学生记者表示想要一瓶“干啤”,工作人员同样回答得相当干脆,“3块。在这儿放着,你自己拿。”并指指旁边的冰柜。
学生则站在冰柜前开始佯装纠结,“我也想要乌苏,乌苏多钱?9度多钱?”店员一一回应了上述酒类的价格,耐心等其挑选,但始终没有询问其年龄、给谁买等,也没有对其买酒的行为作出任何质疑。
记者看到,该店面同样贴出提醒:烟酒售出概不退换,但却没有任何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骑行共享单车管理尚有漏洞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如今,《意见》已经落地5年,这一规定有无切实落到实处?8月9日,其中一路记者带领1名未满12周岁的”三秦学生记者“走访体验。
走访过程中,记者先后下载了如今街道上最常见的美团、哈啰及青桔单车APP,并使用“三秦学生记者”的手机号进行注册。记者发现,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三家APP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才能使用,实名认证需输入注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当日的现场体验过程,未成年的“三秦学生记者”分别扫码注册三家共享单车,但都被商家以“系统检测到您的身份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样的提示语予以拒绝。
不过这一过程中记者留意到,如果未成年人想要骑车,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空子可钻,既可填写父母等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也可直接使用已经通过认证的成年人的账号扫码骑车。因为不管是实名认证还是扫码开锁,均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此外,走访中记者发现,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中,仅有极少的几辆车贴有“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的用车安全警示语,其他单车要么没有警示语,要么已经破损,内容无法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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