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对于申报奖补30万,个人奖补10万
(一)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并有效实施;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县内外领先水平;
5、规上企业需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聘任,首席质量官应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并授权其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中小企业需设立质量管理内设机构,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完成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
7、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关键项目否决项不合格记录;法定代表人无犯。
8、获得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县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热线:187 5515 0022
(二)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县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职能部门界定)。
5、获得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县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