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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3 16:33  来源:13018205702  作者:成都汉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4
成都天府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天府新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天府新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办理图书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是:如果你从事出版物(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零售、批发或出租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上经营也需办理;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你的经营形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


申请部门: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事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的审批


结果名称:天府新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出版物经营零售许可证天府新区:


1、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及使用权证明


2、申请单位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


3、申请文件《出版物零售单位登记表》


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材料一份


5、申请单位网络销售的凭据材料一份


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天府新区须知事项:


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须到发证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遵守出版物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本证不得涂改,变造,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四、本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在其网站主要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本证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五、本证每年3月前须接受发证部门的年度检验。


办理出版物许可证成都区域: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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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网址:http://www.shangtaiw.com/news/show-8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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