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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何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眼,金林11年经验经验为你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6 09:42  浏览次数:19
 东莞市金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为企业的智慧财产保护提供专业支持。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登记、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
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诀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违反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机关责令其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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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何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眼,金林11年经验经验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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