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政府投资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项目已由 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冀发改能源【2019】1240、冀发改能源【2019】1210号、冀发改能源【2018】146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电站发电收益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政府投资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灵寿县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其他灵寿县政府回购后的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行维护。
2.2招标范围:(1)光伏电站厂区域内相关设施的安全维护。(2)负责电站设备检修,包括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接地与防雷系统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保养、生产运行;(3)各种电器,线路,设备,配套设施等及现场维护所需的一般消耗性材料、非主要设备零部件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储备、更换;(4)利用项目现有的监控系统对光伏发电设备的相关信息实施监控,负责光伏电站运行各项数据分析、报告管理、运维作业的记录与分析工作。负责光伏电站运行各项数据分析、报告管理、运维作业的记录与分析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3.1.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6、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1至2019-10-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网上查询的相关资料复印件2套。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