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活动策划供应商入库项目
比选项目编号:BOAOZB19513201
比选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范围:省分行本部、邯郸分行、沧州分行、保定分行、廊坊分行、张家口分行、邢台分行、承德分行、衡水分行、雄安分行。
服务内容:(1)活动方案策划及创意设计(包括简单的活动宣传广告设计)。(2)物料(包含但不限于会务相关的邀请函、礼品袋、易拉宝等)及展板、展台的设计制作。(3)活动涉及的音频、视频系统的租用、安装、搭建、调试。(4)活动的日常运营维护及清场。(5)活动涉及的场地租用、嘉宾接待、住宿餐饮安排、策划及组织实施、现场其他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等服务。(6)宣传活动所需礼仪人员、宣传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聘请、培训和管理。(7)具体项目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视项目具体需求而定。标段划分为省分行本部、邯郸分行、沧州分行、保定分行、廊坊分行、张家口分行、邢台分行、承德分行、衡水分行、雄安分行(购买文件时应注明分行名称)。
招标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简要项目性质:详见比选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包含营销及会务服务等会务类业务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能够短期派遣策划和设计人员在我行开展沟通和设计相关工作。
(3)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需承诺:投标单位必需是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需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7)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需具有类似的成功案例(至少提供2017年1月1日后,为市级及以上银行业机构提供过的服务案例1个,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9)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投标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供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库。 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b.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3)(4)(5)(6)中的承诺;c.业绩证明材料;d. 财务审计报告;e.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f. 被授权人身份证;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比选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