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9-CG01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汪清县生活垃圾运转系统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环资字[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汪清县生活垃圾运转系统工程(二期);
2.2采购内容:地埋式垃圾桶180个,吊装式垃圾车4台,户用分类垃圾箱4518个、垃圾收集车辆180辆、装载机14辆,叉车5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内容并完成安装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2.7采购预算金额:17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的相关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经销商、代理商授权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