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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廉州湾新城滨海组团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0 08:04  浏览次数:25
 北海廉州湾新城滨海组团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海廉州湾新城滨海组团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规划范围:本次征集范围包含两个空间层次:一是研究范围,为廉州湾新城区域,打造廉州湾湾区概念;二是设计范围,包括重点片区和一般片区,为西至廉州湾海岸线及西门江、北至铁路、东至廉州湾新城产业组团、南至向海大道,总面积约31.42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片区为3至6平方公里(由应征人研究划定,一般包括滨海、高铁站等重点城市功能节点区域)。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资格审查的方式:有限数量制,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含联合体应征人)的数量限定为6个。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二阶段方案征集开展,在第一阶段方案征集中,主办单位将通过资格预审选出6个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通过对第一阶段的应征规划方案评审选出3个应征人参加第二阶段方案征集。在第二阶段方案征集中,参加第二阶段方案征集的3个应征人须对概念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通过对第二阶段的应征规划方案评审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
 
奖项设置:本次征集第二阶段设优胜奖1个。
 
规划设计内容:
 
第一阶段方案征集:重点研究规划定位,发展目标、产业研究、空间布局、发展模式等方面,主要内容包含不仅限以下内容:根据现状条件和区域分析,明确规划区的定位;提供国际案例借鉴分析,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设计理念;优化功能分区,细化重点片区用地布局;划定城市生态格局;研究规划区总体城市风貌和设计形态,规划城市天际线;确定重点区域建筑设计意向及地标位置;按要求进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及大型市政服务设施布局;进行综合交通研究。
 
第二阶段方案征集:根据第一阶段专家评审会意见深化方案。重点深化城市设计阶段各系统要素的组织布局、设计手法、控制引导等内容,主要包括优化整体城市设计布局和用地布局;提升城市设计深度,总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重点片区(3至6平方公里)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深化滨海建筑界面城市设计;细化滨海、滨水、开敞空间周边的景观设计;进行地标建筑详细设计工作;提供城市设计系统性的实施管控策略;完善各主要道路断面设计。
 
征集设计周期:
 
第一阶段设计周期约50天,2019年10月25日发出北海廉州湾新城滨海组团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的征集文件,应征人开始设计工作,2019年10月30日主办单位组织项目情况介绍会和现场踏勘,届时应征人的首席规划师应当出席。
 
第二阶段设计周期约80天,应征人对概念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方案征集后续工作:在优胜设计方案基础上融合其它方案优点进行优化完善,并汇总成城市设计规划成果;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编制城市设计管控导则;按最终成果制作大型实体模型和宣传动画。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3.承办单位: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规划设计机构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若依该国或该地区有关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从业或营业的管理规定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企业法人应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或资格或营业许可,则需提供该机构的相应资质或资格或营业许可证明文件;若依该国或该地区有关规划、建筑设计从业或营业的管理规定,不要求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企业法人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或资格或营业许可,仅对规划师、建筑师个人要求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或执业许可,则需提供该机构的规划师、建筑师本人的注册或执业证书或会员证明材料,同时设计机构应说明该国或该地区有关规划和建筑设计从业或营业的管理规定。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4应征申请人应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与城市设计经验。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5.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4.5.3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应征申请人需先在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和PDF版本E-mail至指定邮箱或递交至招标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应征申请人,应征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应征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应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7时00分之前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 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上述网站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在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3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4 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本项目的规划编制或规划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5 主办单位可对所有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规划设计机构的名称。
 
8.1.6 构成本项目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文字说明、图纸和图表)都是参与各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上述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8.2.1 第一阶段: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或其应征文件按规定不被接受或被取消应征资格的应征人将不支付补偿金。
 
8.2.2 第二阶段: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第二阶段的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278万元人民币(含税),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或其应征文件按规定不被接受或被取消应征资格的应征人将不支付补偿金。
 
8.2.3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
 
8.3奖项设置
 
在第二阶段,主办单位将设立专门的应征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选出一个优胜设计方案。
 
8.4 征集后续工作
 
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将可能被授予本规划区的城市设计方案深化和规划编制的合同,合同金额控制在397万以内。应征人在优胜设计方案基础上融合其它方案优点进行优化完善,并汇总成城市设计规划成果;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编制城市设计管控导则;按最终成果制作大型实体模型和宣传动画。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本次征集活动使用的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在中文、英文两种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北海廉州湾新城滨海组团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网址:http://www.shangtaiw.com/news/show-63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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