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人事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骏伯人力东莞分公司专业为东莞当地企业,办事处,连锁机构,个体户,个人办理东莞社保及公积金业务,东莞劳务派遣等东莞人事外包服务!
企业为什么要选择社保外包?
当您遇到这样的人事烦恼:员工的录用及调档,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等操作费心费时;各种人事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旦人事工作出了差错,容易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本公司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员工申请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信了,赔了8万8!
2015年8月,张无计到开心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亦没有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张无计月薪8000元。
2015年10月,张无计书写一份申请,内容为自愿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用公司缴纳保险。
2016年9月,张无计离职,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争议经仲裁、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无计于2015年10月书面申请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张无计应当预见该份申请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在可以选择其他救济途径的情况下,仍然书写该份申请,应认定系张无计的真实意思表示。
劳动关系虽属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但仍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张无计在申请中明确表示不与公司签订合同,对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张无计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
【提起上诉】
张无计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张无计认为,公司要求书写自愿不签劳动合同承诺,张无计提交的申请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张无计出具的承诺内容,实际上免除了公司的法定义务,故该承诺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无计支付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88000元。
骏伯人力集团全国网点300多个,覆盖全中国大陆31省份!提供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工资代发、人才派遣、业务外包、高级猎头等服务!
在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如能达成合作,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电话/微信:13710019423 梁爱秋 人事外包经理
办公QQ号:92467234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