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以下简称“矿用防爆电源”)采用高性能集成电路输出稳定的高电流直流电压,电源输出有过压、过流、短路等保护,并实时显示出交流电压、直流12V电压、直流18V电压等状态,备用电池采用体积小、容量大的镍氢干电池,断掉交流电后仍可持续输出电压时间大于2小时。本电源可以同时输出两路不共地的电压,每一路都有较高的带载能力。本电源可以用在煤矿井下给各种设备、传感器提供稳定的不间断的电源。
使用环境
1、矿用防爆电源可广泛应用于煤矿、金矿、银矿、铜矿、铁矿、铅锌矿等各类矿山井下。
2、本产品可以应用于有防爆要求的场所,例如矿井巷道、矿井工作面、化工厂、炼油厂等,本品防爆等级防爆等级。
3、本产品可以在有瓦斯、煤尘、粉尘、高爆气体等具备爆炸危险的场所正常运行。
4、可以在环境温度-40℃~70℃区间正常运行。
5、可在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正常运行。
6、本产品可承受大气压力:70kPa~160kPa。
7、承受振动:加速度100m/s;承受冲击:峰值加速度500m/s。
8、本产品防污染等级为3级,安装类别为Ⅲ类。
注意事项
使用矿用本安型电源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注意生产日期,查看是否在证件许可日期内使用;接好输入输出线后盖上电源箱盖即可正常使用。
在长时间不使用本电源时,应通过电源内的船型开关断开备用电池。
本电源可实现开盖自动断电,在开盖后注意保护隔爆面,并涂抹防爆油,防止失爆。
当发现防爆电源出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刻断开交流输入,如果仍然不正常应升井后开盖断掉电池输出,并通知厂家维修。
需要移动电源时,应断开交流输入并拆除所有输出连接线;本电源在交流输入停掉后仍可持续供电大于2小时,当电源备用电池电压过低后电源会自动停止输出,此时应拆除所接负载连线,待交流输入恢复后可实现输出,可以正常使用。
严禁带电开盖!
凡与本电源连接的配接设备,必须与本电源联机进行本安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联机使用!
在使用和维修中不得改变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电气元件的名称、型号及其参数
不得随意变更部件配置,需要改变时,应通过安全关联检验后方可进行!
维修时应注意防止“失爆”:①须对隔爆面参数加以保护,要求隔爆面上不能有油漆、不能有碰坏或砸伤,隔爆面应做防锈处理,同时应保证其间隙值在规定范围内,特别应注意平面间隙,在紧固螺钉时应旋紧所有螺钉。②进出线装置橡胶密封圈的孔径与电缆外径要配合并且密封,多余的进出线口必须用堵板封住。
山东东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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