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合理分配金融资源,寻求政银企合作,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一是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与市场发展的协同作用,突出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发行等共同设立的种业基金和先农投资为依托,政策性银行集中发力,将额度大、期限长的资金集中扶持优势大豆种企,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推动大豆种企兼并、重组,鼓励有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自建研究机构,开展育种、材料中式、田间检查等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龙头大豆种企的影响力。二是注重金融资源的分配,持续强化对小微种企的存续支持,例如针对具有研发能力的人才,其在开展种企创业过程中强化融资、担保、贴息等政策倾斜,避免出现美国、巴西等国家种业过度并购集中影响市场行业健康发展。美国农业部最新的种业报告明确提出,不合理竞争问题已严重影响美国种业市场运行,并重新加大了国家层面对种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第二,完善大豆种业产业链风险分摊机制,筑牢金融支持大豆产业链发展基础。一是强化政策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金融助力,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种业保险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大豆种业全产业链条,包含种子成本、收入、知识产权等精准保障的保险产品。二是发挥好产业链金融对于种业发展的扶持作用。特别是针对种业链条上的小微企业,要通过强化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的能力建设,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意识,构建种业产业链客户集群。以核心企业为依托,在为种企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企业进行同步开发,探索延伸支持环节,打造“育繁推”共赢模式,切实帮助种企发展。三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项目向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倾斜,完善“种业公司+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高标准、具有一定规模、承包关系相对稳定的大豆良种繁育基地。
第三,强化大豆种业配套服务,持续为大豆种业发展提供金融助力。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大豆种业产业,根据大豆种业发展的实地需求建立有效的行业发展规划。例如美国农业部最新提出拟建立的“农业种业工作组(Farmer Seed Liaison)”,在不同地区建立合作机构,精准对接育种企业、种植主体等各方的发展需求,协调产业信息共享,指导大豆种业发展方向的同时,为金融提供配套服务、执行优惠政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探索大豆种业融资担保产品。落实品种权保护相关配套法规、条例,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禁买卖品系。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在融资中的作用,深度挖掘种业相关担保资源,探索专利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强化金融支持大豆种业的力度。三是健全大豆种业的发展体系。明确大豆种业生物育种发展方向,帮助大豆育种企业通过生物育种产业化将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借助市场力量推动生物育种研发快速发展。建立国家统一的大豆种质资源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快种质资源的深度鉴定和利用,将优质种质资源向种子企业转移,帮助金融机构根据大豆种植资源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保障大豆种业发展得到持续有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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