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者最近有点担忧,因为中国的房价在政府的调控下失去了上涨的势头,想靠炒房赚大钱,在当前有点不太现实了,有些炒房者希望尽快卖掉自己手里的房子,只要不赔就行,但这样的愿望似乎也有点难。
“炒房”是中国在最近十几年才新兴的一个词,伴随着中国城镇住房商品化而出现的。但炒房推高房价引发的社会浮躁,以及潜在的经济风险,是中国政府不愿意看到的,而且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中国政府就希望“住有所居”,房子的民生内涵远大于商品内涵,因此习近平主席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观点,也就成了中国房地产调控的主要指导思想。
“住有所居”是中国人的梦想和追求之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安居乐业”是美好生活的体现。70年前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历了长期战乱,住房损毁严重,城市住房资源十分短缺,住房来源只能依靠统筹安排现有住房,或者合理分配新建住房。1950年的时候,全国城市住房存量总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城市人口6169万,人均住房面积只有5.5平方米,住房条件十分恶劣。
当时中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每个单位除了主营生产业务外,还有学校、医院等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因此单位职工的住房也由单位建设好后分配给职工。房屋分配制,是当时城镇住房主要形式。
随着中国人口的增加,但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1978年改革开放时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比1950年时还要少。主要原因是房屋建设主要由国家出资,负担太重,建设太慢,房子的供给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为了减小政府房屋出资负担,加快房子建设,1980年6月,中国政府开始探索有限的住房商品化制度,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房屋售价的1/3。1988年中国政府将住房福利制度改革正式纳入改革开放的大规划,提出“住宅作为个人消费品可以成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这段时期,中国城市开始出现私营房地产商,房子供给慢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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