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社保代理|代买五险一金|代缴公司社保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杰
  • 电话:020-38023786
  • 手机:13560383140
站内搜索
 
最新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昆明社保代缴,交办代买昆明社保,昆明社保公积金代理
供应产品
昆明社保代缴,交办代买昆明社保,昆明社保公积金代理
发布时间:2019-03-12 10:10        浏览次数:32        返回列表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骏伯人力集团
单价: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询价
详细介绍
 昆明社保代缴,交办代买昆明社保,昆明社保公积金代理

预备性工作时受伤,是否算工伤?

许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早上接到领导指派去北京机场接人。许某从办公楼出来,欲到商业中心院内开车,当行至一楼门口台阶处时,许某脚下一滑,从四层台阶处摔倒在地面上,经一院诊断左小腿骨折、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许某事后找到单位领导要求工伤赔偿,但是领导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许某的摔伤事故是在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许某想不通,无奈进行咨询,他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汽车停在商业中心一楼的门外,许某要完成开车接人任务,必须从商业中心六楼下到一楼门外停车处,故从商业中心六楼到停车处是许某来往于两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的区域,应当认定为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

单位领导认为许某摔伤地点不属于其工作场所,将完成工作任务的必经之路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既不符合立法本意,也有悖于生活常识。许某为完成开车接人的工作任务,从位于商业中心六楼的办公室下到一楼,并在一楼门口台阶处摔伤,系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致。单位领导以许某不是开车时受伤为由,认为许某不属于“因工作原因”摔伤,理由不能成立。

樶终,工作人员给孙某的建议是:依据法律条文再次与单位领导沟通,如达不成一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为客hu提供专业的昆明社保代理,代缴昆明社保,代买昆明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提供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J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咨询热线: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昆明社保代缴,交办代买昆明社保,昆明社保公积金代理
网址:http://www.shangtaiw.com/b2b/wmxhr0219/sell/itemid-94217.html
询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