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旭鹏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近日来,关于外国留学生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事件在网络引发热议。福州一名外国男子骑电动车违规被纠正时推搡警察的视频在网上被大量转发,该男子是福州某大学一名留学生,福州公安发布情况通报表示,警方已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经批评教育后,其已被学院带回。广大网友对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罚方式表示质疑。另外,山东大学给留学生配学伴的事情也引发热议,据传每一名留学生被山东大学安排3名学伴,而且留学生多为男性,学伴大部分是女性。山东大学被众多网友指责“崇洋媚外”,留学生的特殊待遇遭到网友猛烈批评,山东大学不得不出来道歉。
随着我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生活、工作、学习。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这样的文化传统,使得中国人希望能给远道之客很好的待遇,让他们的中国之旅开心。
改革开放之后,由于中国当时招商引资的需求,许多外国人来华后得到政府的特殊投资优惠政策,平常老百姓眼里,外国人都很有钱,能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所以对外国人会高看一眼。
久而久之,外国人的外籍身份,使得很多人在遇到和外国人的纠纷中不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尤其是外国人违法事件的处理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乃至外国驻华使馆,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在这方面经验不足,语言不通,“外事无小事”的常识也让他们在涉外事件中过度谨言慎行,生怕造成外交纠纷,“惹祸上身”,给国人一种在处理外国人违法问题上“不作为”的印象。
目前,我国对外国人存在“分散管理”的困境,尤其是外国留学生更是因为有“外国人”和“学生”双重身份,管理部门会涉及到所在高校的包括所在学院、学校外事部门、学生处、国际学生交流中心等多个部门。在留学生违法后,又会涉及到当地的执法部门、根据涉案性质可能会涉及到省一级的外事部门、和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
正因为“分散管理”的现状,所以很多执法人员在处理外国留学生案件中,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能和学校协商处理的,就会在尽量小的范围内解决。因此,外国留学生的管理需要进一步权责统一,减少分散管理带来的不便之处,赋予相关执法部门更加明确的权限。
另外,有些基层执法人员在遇到外国人违法时,可能会在执法中不知如何把握分寸。这就要增强基层执法人员在涉外国人执法过程中的专业水平,加强语言培训以及其他手段保证执法时沟通顺畅,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同时,敢于执法。我国是法治国家,不能因为谁的身份特殊就在执法过程中打折扣。
诚然,热情好客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每个中国人都要有“自信”,培养一种平常心、平等看待外国人,我们没有必要“崇洋媚外”或者觉得他们“高人一等”。
外国人也切不可把外籍身份当成躲避法律的护身符,在各个国家生活学习都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这是国际通用惯例。中国正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则。在华外国人也必须对此清楚,对法律怀敬畏之心,在法律框架内从事工作学习,而不是与此相反。(责任编辑:毅鸥)